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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文字
作者:石朝江 编辑:李韵冰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1-03-05 浏览量:3577


曾经多次有人问我,苗族的文明启步比较早,上古时期曾经处于领先的地位,为什么就没有产生统一的文字记载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呢?现在,我来正式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文字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记录语言的书写工具。文字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进步的阶梯。苗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明厚重的族群,必然有发明和使用文字的愿望与经历,必然留下了创制文字的痕迹。

 

一、苗族先民参与了早期的文字创制

 

我们在《探考伏羲》一书中,考证论述了“东蒙”“西羌”两大历史源头,东部文明先于西部文明,伏羲太昊氏是东部原始群团的首领,伏羲始画八卦,造书契,东部文化遗址发掘出了大量的文字符号。半个世纪以来,不少古文字学家已经越过甲骨文,把探索的目光投向更古老的文化遗存中出土的各种刻画符号。比如,最早的像河南舞阳贾湖发现的龟甲残片上类似文字的符号,距今已8000年。这些符号分别刻于14件龟甲、骨器、石器和陶器上。20034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站发表了一则惊人消息:“在中国河南贾湖发现的乌龟壳上的符号,很可能是迄今为止人类所知最早的文字。”从文化年代及地理学看,贾湖文化是上古时期“东蒙”人所创造出来的文化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良渚文化即是蚩尤文化,良渚文化反映出农业已率先进入犁耕稻作时代,并且手工业趋于专业化,琢玉工业尤为发达;贵族大墓与平民小墓的分野显示出社会分化的加剧;刻划在出土器物上的“原始文字”被认为是中国成熟文字出现的前奏。

关于我国文字的起源,传统的说法是黄帝时代仓颉造字,实际上这肯定是不准确的。蒋南华教授在《中华文明七千年初探》中考证说:《尚书·序》云:“‘伏羲氏之王天下,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今天我们使用的中文方块字,是中华民族数千年前约定俗成的伟大创造,它随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行用至今,千秋万代永无穷尽。它不曾因秦汉之兴而兴,亦不因秦汉之亡而亡。它也绝非是汉民族的发明专利,早在汉民族产生之前的几千年前特别是距今六七千年以前,以‘苗蛮’为主体居民的河姆渡文化及其稍后的良渚文化时代,它就在中华大地产生和行用了……中国文字被称之为‘汉字’,其实是很不确切的,也不符合其历史的真实。为了还其文字产生的历史真实,还其文字的发明创造权于中华各民族人民,应取消‘汉字’的说法,而称‘中文’或‘华文’”。[1]

如前所述,夏商周时期的“东夷”“苗蛮”是同源的,他们都是伏羲太昊氏、少昊氏、蚩尤氏的后裔。鞠志国在《伯益与<山海经>考略》中认为,《山海经》的最初作者是“东夷”人伯益,《山海经》记载的帝俊活动地及其子孙国大多在东方,《山海经》是“东夷”人最早的族谱和家谱,伯益的高祖是少昊。[2]赵守祥在《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十三题》说:“中国的文字中即蕴藏着中华文明起源的核心密码……文字是文化文明的最高表现和主要代表,与中国文字相伴随的先族先民,一定是中华文明起源的主干。目前的知识和研究状况表明的是,中国文字的发明发展与山东先民与夏商周各族各代有直接关系。”[3]

著名的东夷文化学者丁再献,是东方骨刻文的系统破译者。到目前为止,已经破译出900多骨刻文字。



由此可以看出,苗族还生话在东部平原时,还生活在山东时,其先民是参与了早期的中华文字创制的。贾湖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时代,中国最初的文字,就已经在中华大地上产生和行用了。

 

二、苗族没有统一的文字与其历史遭遇有关

 

各地苗族的史歌和民间传说,都说苗族古代是有文字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失传了。近代以来,不少国内外苗学研究者很注重搜集关于苗族文字的资料,谢彬盼的《云南游记》说:“苗文为太古文字之一,半立于象形,无形可象者立于会意或谐音,亦有不得以形、意、声立者,则近之各种记号,有一字数音,数字一音者。”此外,清人陆次云的《洞溪纤志·志余》、近人干曙恋的《贵州民族杂谭》、华学疏的《国文探索一般》、胡耐安的《中国民族志》、闻宵的《贵州雷山苗碑文初考》等书文,亦都肯定苗族有古文字。

苗族没有统一的文字来书写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与苗族的历史遭遇有关。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上述表形文字产生以后,苗族人民经历了历史上的大变乱和大迁徙,散居各地,偏处深山老林、高寒贫瘠地带,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经济上贫困落后,政治上长期处于被奴役的无权地位,因而失去了进一步发展、完善和推广民族文字的机会和条件。

一个首开中华文明之先河,并率先发明刑法、武器和宗教的原始部族,却没有产生统一的文字来书写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确实是与苗族的历史命运有关。诚如《贵州通志·土民志》所载:“夫苗族之在中国,论者谓尚在汉族之先,彼族君长如蚩尤者,明乎天道……实始造兵为剑矛戟以威天下,其才横绝一代。又如中国周秦之刑法,亦实始于苗族。由是观之,苗族之开化亦与汉族同时。徒以涿鹿之战后,一蹶而不能复振……以至日渐退化,保残喘于一隅。”昔日“雄踞祖国东方”的强大部族,如今日渐退化变为散居世界各地的弱小民族了。当然也就失去了进一步发展、完善和推广民族文字的机会和条件。

虽然苗族徒以涿鹿之战后,一蹶而不能复振。但是,史学家们却充分肯定苗族先民的前期历史贡献。梁启超说:“我族与苗族为剧烈之竞争,卒代之以兴。于是彼族之文明,吸收以为我用。”蒙文通说:中国“古民族显有三系之分……泰帝(太昊伏羲氏)、炎帝、黄帝之名而姑且分称为‘泰族’、‘炎族’、‘黄族’。三族之中,以风姓的泰族为最古……风姓之族先于炎、黄二族居于中国……泰族兼营耕牧渔猎,因出入于海上而富于研究思考,长于科学、哲学,凡礼、乐、兵器、律吕、算法、医术乃至政令、图典、文字皆创自泰族,其族‘俨然一一东方之希腊’……泰族者中国文明之泉源,炎、黄二族继起而增华之。”

 

三、苗族民间流行着三种文字

 

作为一个起点较高,十分渴望文化文明的古老族群,近现代社会,苗族民间流行着三种文字,即:表形文字、篆字体文字和方块文字。

1、表形文字

文字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表形、表意、表音三个阶段。原始社会没有文字。只是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人们(特别是氏族或部落的领袖或长老们)需要记载本氏族或本部落的人口、财产、对外战争的情况,以及内部发生的大事等,以帮助记忆。经过长期的摸索,终于找到了一些记事的方法。

最初的记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实物记事,一种是用图画记事。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就曾使用这些方法。《易经》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北史·魏本纪》载:“魏先世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为不文字,刻木结绳而已”。《唐会要·吐蕃》记载吐蕃(今藏族)“无文字,刻木结绳以为约”。《五代会要》也记载“契丹本无文记,惟刻木为信”。

由此不难看出,最早的文字(表形文字),由实物记载和图画记事演变而成,其中实物记事是文字的萌芽,而图画记事则是文字的雏形。根据现有文献与实物记载,苗族流徙至南方后,还在沿袭早期的图画记事。

1)苗族歌棒文字

在苗族芦笙会及其他喜庆活动的酒席上,苗族人民唱的酒歌多半是《开亲歌》。这是最为盛行的一部长达万余行的古老婚姻史诗。它流传于黔东南的黄平、施秉、镇远、凯里等县以及黔西南的兴仁、贞丰、安龙、镇宁等苗族地区。《开亲歌》的核心是“刻木”一节。所谓“刻木”,就是在一根木棒上刻上苗族自己的象形文字符号,名曰“歌棒”(苗语:“豆霞”)。有的歌手“刻木”随身,视为“辞书”。“歌棒”长、短、方、圆、粗、细均无定规,以携带方便为准。从施秉县文化馆现存一圆一方的两根“歌棒”来看:圆者直径二公分,用小白杨树圆木制成,全长四十二公分,其中四十公分等距离分为九小格,每格内分三面,刻有表形文字符号,另两公分为把柄;方者梨木制作,厚宽各一点五公分,全长三十四公分,其中三十公分等距离分为九小格,三方有横刻线及表形文字符号(一方平面无刻线及符号),另四公分为上下柄。黄平文化馆现存的一根歌棒,长约一尺五寸,歌棒刻有表形文字符号三十多个。木刻文字符号,以横、竖、叉为主,并不复杂。如银子发光,就以“*"表示其特征;古代的马一般用以驮人,就用“人”来表示;用“Z”表示活鸭;用两个“□”中间画“—”即“□—□”表示一对箩筐等。这些文字符号,既象形又表意。

苗族的“歌棒”表形文字,由于数目不多,也未赋予表音,还不足以作为交际之用,只更多地发挥了记事的作用。在贵州黄平、施秉、镇远一带,苗族人民视“歌棒”为“辞书”。当他们在唱那首万余行,号称“七天七夜”也唱不完的《开亲歌》时,歌手们往往巧妙地带着“歌棒”上场。对唱中,如偶有所忘,只需背着人,用手摸一摸“歌棒”便能歌如泉涌,滔滔不绝。过去曾流行这么一句话:“官家识字九百九,但没有哪个能把‘歌棒’认得完”,因为它无所不包,牵涉面广,与已经成书的《苗族古歌》、《苗族史诗》等,均有联系。如唱到枫树刻木,便可以引出“开天辟地”、“栽枫木树”等;唱到三百两银子,就可以引出“运金运粮”、“打拄撑天”、“跋山涉水等。虽然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苗族“歌棒”文字符号,仅仅是极不完全的、零星的古迹存,但它毕竟反映出苗族先民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精神,折射出勤劳创造的智慧闪光。它能从古历经百折不灭,流传至今,并为人们所接受和喜爱,实有其价值内涵,对研究苗族文化很有参考价值。

2)苗族刺绣文字

苗族姑娘在出嫁之前,要精心绣制各种图案的花裙、围穗背带、手帕等,以作为自己心爱的嫁妆或定情物。苗族的刺绣几千年的历史,它曾以独特的民族风格和精湛的艺术技巧,轰动世界艺坛。但很少为人知晓的是,苗族刺绣的特有图案恰恰是族处于萌芽状态的古代文字的结晶。苗族的图画记事及表形文字,现在主要是保留在传统的工艺刺绣上。可以毫无夸张地说,苗族服饰在我们了解苗族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相当于“文字史书”的作用,甚至能够解答一些疑难问题。

在苗族地区,姑娘的节目盛装,五彩缤纷,令人眼花缭乱。刺绣装饰全身,图案非常繁华,除花、鸟、虫、鱼外,还有别具一格的蝶纹、龙纹、云纹、水纹、几何纹等。服装上采用的图案形式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特别是蝴蝶和龙的纹样,有很动人的传说:古时候,蝴蝶妈妈和水泡“游方”,生了十二个蛋,经鸲鹆三年的孵化,历尽艰辛,才孵化出大自然的龙、雷公等自然物和人类的始祖——姜央。苗族把蝴蝶、鸟和龙的形象用刺绣在衣服上、帽子上和一些定情物上,表示对祖先的崇敬。蝴蝶、龙和大鸟是大自然的象征,也是苗族兴旺发达的象征。  

苗族刺绣表形文字,形、音、意俱全。它雄辩地证实,早期苗族文字确曾达到了表形文字的水平。虽然从科学意义上讲,刺绣文字仍是一种表形、达意的符号,它跟文字还有差别。但是,苗族人看了这些符号,既能读出也能领会其意思,足以证明苗族人民在自己的生活实践中,在结绳、刻木、图画记事的基础上,已创造了一些跟语言词汇有了固定关系,且能诵读和唤起人们对于事物的联想的表形文字。

从上述“歌棒”文字和“刺绣”文字来看,苗族确曾有过一段文字萌芽的历史,断言“苗族有语言无文字”,无视历史上苗族文化的发展,这是不客观的。但遗憾的是,上述表形文字未能进一步发展和丰富,未能使稚拙的文字雏型趋于完善,以达到符合科学规范的有生命力的苗文体系。

2、篆字体文字

根据有关资料记载,湖南城步、绥宁和广西义宁等苗族地区,很早就创造了一种篆字体苗文,并设馆延师招收苗族子弟学习。其中尤以城步苗文盛行。

清代乾隆四年(1739),湘、黔、桂三省的苗、侗、瑶以及部分汉族同胞,因不堪清王朝的残酷统治,在苗族领袖李天保等人的领导下,爆发了各族人民的反清斗争。在发动酝酿起义的过程中,为了逃避清王朝的侦缉、围剿,义军所刻制的印信、图章,印发的文告以及来往书信、手札,都是使用苗文。这种文字似篆非篆,为当时清廷官兵所不识。“臣查印摹字迹俱不成文,有四方者,有长条与三尖脚者,宽长俱不过一寸二分,其符纸所书,类系巫师祈禳,不成句语,实系愚顽匪之意。”[4]“再验其牌系,系用黄白纸朱书词语,不可解说,其旗长有尺余,每条用红土写一十字或一耳字,其印方止寸余亦有三尖者,篆文不识别。”[5]

由此可见,这种篆字苗文在当时起义军及湘桂黔三省交界苗族聚居区域广泛流传使用。清廷将这次苗民起义镇压下去之后,总结其经验教训,为防止苗民使用这种文字再举事,由清廷兵部下文明令:“其从前捏造篆字,即行销毁,永禁学习。如有故违,不行首报,牌内一家有犯,连坐九家,治寨长失察之罪。”[6]湘、桂、黔三省忠实执行清王朝的罪恶指令,广西按察使臣唐绥祖奏办理挖窖及根究黎阿兰等折中云:“挖窖之说,流毒甚远……挖窖符书,如有收藏者终为民害。臣已经遍行出示,令其自首免罪,如此时不为首出,别经发觉,定行加等治罪。又饬令各州县,于因公下乡之际,逐加晓谕……复严饬各州县,如再有失察此等符书,后经查出,立揭请参……”[7]

众所周知,清朝的“文字狱”是中外闻名的。从此,苗文逐渐离开苗族人民,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本。篆字苗文始创何时何人已无从考证,销毁禁读的时间是乾隆六年(1741年)。

3、方块文字

方块文字是近现代湘西苗族文人借源汉字而创制的方块苗族文字。方块苗文是汉字文化圈内的借源文字,在结构和造字法上基本一致。造字法主要有形声和会意,双音符的不多,象形成份极少,大量地借用汉字拼音。方块苗文用来记录和创作苗歌,留下了几十万字的苗歌文稿。

湘西方块苗文目前所见到的有三种,按产生和使用地区,他们分别称之为“板塘苗文”、“老寨苗文”和“古丈苗文”,当地苗族群众又称之为“土字”、“乡字”,其中“板塘苗文”和“老寨苗文”至今仍在使用。

“板塘苗文"是清末苗族秀才、歌师石板塘(18631927)创造的,石板塘学名石皇玺,因故居花垣县龙潭镇板塘村而自号板塘。据其侄孙石连生老人及其他目击者讲,他曾写出一部苗文字典,名之为《苗文字正谱》(又名《阅读苗文习字》),收录了他所创造的一千多个方块苗字,曾在龙潭一带流传使用。该字典有两个手抄本,一抄本佚于五十年代初期(一位解放军连长为剿匪学习苗语借用,后牺牲,书亦佚失),另一本毁于“文化大革命”。据说字典有五、六寸厚,用的是“清明纸”。其体例大致为“某者(方块苗文),某也(方块汉字)”;“某某(汉字义)为某(方块苗字)之类。至今,花垣县龙潭镇一带的苗歌师、苗歌手还在用板塘苗文记录、创作苗歌。

老寨苗文是花垣县麻栗场老寨村的苗族知识分子石成鉴等人所创造。石成鉴的父亲是清末秀才,在父亲的熏陶下,他自幼热爱苗乡民问文学艺术。五十年代初期,石成鉴等人在家乡创办了苗家第一个苗族歌剧团。为编写苗歌和苗歌剧本他陆续创造了一些方块文字。现在,这个民间苗族歌剧团仍活跃在附近的数县苗乡。在他们的剧本、歌本里,仍在使用老寨苗文。

除了这两种至今仍在使用的民间方块苗文之外,清光绪末年(1907年)撰写的《古丈坪厅志》中也记录了一百多个方块苗文。当地老人说古丈曾有过方块文字,但早已不再使用,也无从查考其创制人了。

湘西三种方块苗文均为苗族知识分子所创制,都是借源汉字而创造产生的记录苗语的汉字式的苗族文字。由于脱胎于同一母体,又都记录同一种语言,因此在结构和造字法上基本一致。它们都采用方块字,基本是一字一音节,标记一个语素成词。都直接借用汉字构件,包括义符、声符、形符(指象形偏旁),酷似汉字而实非汉字。它们又都基本上是合体字。

 

四、老苗文与新苗文

 

在苗族西部方言区,人们将20世纪初英国牧师柏格理帮助创制的“大花苗苗文拼音字母”称为“老苗文”(西部方言苗族含海外苗族至今还在使用),而苗族三大方言,都将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帮助创制的拉丁字母苗文称为“新苗文”。

1、老苗文

本世纪初,英国基督教循道公会牧师柏格理在贵州威宁石门坎兴学传教。教会学校的一些苗族教师,鉴于本民族没有文字,经济文化长期处于落后的状况,早就激发创造苗族文字的要求。柏格理在传教中,觉得苗民没有文字,传教极不方便,也产生创造苗文的想法。1905年,石门坎苗族知识分子杨雅各、张约翰、王道元、张武和汉族知识分子李斯提文、钟焕然等,在英国传教士柏格理的倡导下,以黔西北及滇东北一带大花苗语的发音为标准,采用苗族服饰的某些图案、物象及某些外国拼音形体字,设计了一套“大花苗苗文拼音字母”(又称“老苗文”、“波拉字母”、“框格式苗文”)。这种苗文的声母是:JLT+C?[JVAS、△、e?YR、「、?、CTC+c」、C]CLCJC△等。韵母是:-VO?bGPnL=、ъ、∽、ZNIn?v等。送气符号“,”,拼音方法,声母在左,韵母在声母上,右上、中、下。由声韵母共同拼出音节,并根据韵母所标位置定出音调。

这套苗文制成后,立即在光华小学教学中进行试教。结果是学习者只须三个月就基本上能读和应用,半年左右即能熟练应用。为使这套苗文能够推广,1908年,石门坎光华小学先后举办了两期苗文训练班,每期数月,受培训人员达四百余人,毕业后即分赴各地(光华分小)进行苗文教学。此后,即用以编写课本,翻译宗教读物,在滇黔川三省边区教会学校推广。不少苗族学生和群众学会以后,还用来记事、通信,记录苗族历史传说、民间故事和民歌。教会用这套苗文编写了一些苗文课本和读物,刊行苗文报纸(半月刊),翻译宗教书刊和圣经。经过杨雅各等人十年的努力,终于1915年用苗文译完了《新约全书》。1916年底,由英国牧师王树德和苗族教师杨雅各,带着苗文《新约全书》稿本到日本横滨联系制版印刷。经过半年时间,正式出版,带回到滇黔川三省边区教会及学校广泛发行。时至今日,这套苗文与解放后改进的滇黔川方言的新苗文,同时在三省边区苗族中流行。石门坎苗文是历时最长、影响最广、作用较大的一次苗文创制活动。

另外,贵州省赫章县葛布教区,英国中华内地会传教士党居里与克拉克等传教士,也曾设计过“方块体”苗文拼音字,但因缺少苗族知识分子的参与,缺乏科学性,同时威宁石门坎苗文又传入该地,因此葛布苗文瞬息即逝,没有流行。黔东南旁海一带,外国传教士也曾用汉文注音字母,以苗语中部方言区语音为基础,设计了苗文拼音字母,并且印刷了《圣经》。法国人陆亚代在云南泸西、路南、陆良等地为当地苗民设计了篆体象形文字,但未能流行。

2、新苗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苗族人民从此结束了苦难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就为各民族发展民族文化,跻身于先进民族之林,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国刚解放,一些苗族知识分子在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的教育、鼓舞下,就已积极酝酿苗族的统一文字的创制。1950年边胞苗族学生在革命前辈、语言学家吴玉章先生指导下,曾自行设计了一套拉丁字母苗文方案。在1953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党和国家提出了“对于那些还没有文字的民族,应当努力帮助他们创造文字”。党的八大会议,刘少奇同志的《政治报告》和周恩来同志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报告》也明确指出:“对于那些还没有文字或文字尚不完善的少数民族,应该积极帮助他们创造和改革自己的民族文字。”

1952年到1953年,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先后开设了两期苗语班,为以后苗语调查队的成立提供了骨干力量。党和国家经过一系列的宣传准备工作之后,1952年,派出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和中央民族学院联合组成的,由著名语言学家马学良、王辅世两位教授为正副队长的苗语调查工作队,深入到苗族地区对苗族语言进行调查。19555月,调查队再次深入贵州、云南、广西三省区33个点,对苗语进行了七个月的调查后,初步将苗语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及滇东北四个方言,并向同年1 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提供了《苗语调查报告》。19565月,中国科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及有关省区共同组织了700多人的七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队,开展空前规模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工作,以马学良、王辅世为正副队长的第二工作队负责苗语、瑶语及其它关系较为接近的语言调查任务。工作队分成东路、中路、西路、黔东南四个中队及海南岛小组,分散到贵州、云南、四川、广西、广东、湖南、湖北等省区,记录了70个县市203个点的苗语材料,完成了全国苗语的普查工作。

19568月,苗语科学讨论会预备会在贵阳召开,之后第二工作队为选择苗语各方言的标准音地点进行了补充调查,写出了《苗语方言的划分和创立苗文的问题》的报告。195610月,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贵阳举行。出席讨论会的有中央和贵州、湖南、广西、云南、四川及苗语调查队代表共计285人,会议听取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司副司长、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所筹备处主任尹育然作《关于少数民族语文工作和苗族语文文字问题》的报告,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二工作队队长马学良教授作《关于苗语方言的划分和创立苗文的问题》的报告,贵州省副省长欧百川(苗族)作《关于苗族的文字问题》的报告,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筹备处副主任傅懋绩教授作《关于民族文字创制和改革研究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原苏联语言学家谢尔久琴柯教授作《论苗族的语言文字》的报告。之后,本着发扬民主、百家争鸣的精神,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认真听取了苗族代表的意见。

会议认为,把苗语分为中部(标准音点是贵州省凯里市养薅寨)、东部(标准音点是湖南省花垣县吉卫乡)、西部(标准音点是贵州省毕节县先进乡)、北部(标准音点是贵州省威宁县石门坎)四个方言是符合苗语的实际情况的。鉴于苗族语言复杂,虽然在语法上基本一致,但各个方言之间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若只创立一种苗文,显然不能适用于各个苗语方言区。因此,会议决定:苗语中部、东部、西部三个方言各创立一种文字;1905年由英国传教士伯格理编创的北部方言(即石门坎苗文又称老苗文)文字存在许多缺点,为了使这个方言文字与新创立的三种苗文的字母形式一致,以便于苗族内部的文化交流,按照北部方言区人民的要求,决定对“老苗文"进行改革。会议通过了苗语四个方言四种文字方案(草案)。四种文字方案都是以拉丁字母为基础,曾经增添少量非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后来,随着汉语拼音方案字母形式的确定和各民族语文工作发展的需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议认为少数民族文字的字母形式,与汉语拼音方案的字母形式取得一致,在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汉语、吸收新词术语、建造印刷、打字和电报设备等方面,有很多的好处,于是相继修改了原先制定的文字方案,制定了全部用拉丁字母的苗语四种文字方案。

上述苗语方言名称,经19577月国家民委的“关于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修定为:中部方言改为黔东南方言,东部方言改为湘西方言,西部方言改为川黔滇方言,北部方言改为川黔滇方言滇东北次方言。大规模的苗文创制工作至此结束。党和人民政府帮助苗族人民实现了千百年梦寐以求的愿望,开创了苗族文字的新纪元。

黔东南方言苗文经195719581982年三次修订,更趋于完善。现共有32个声母,26个韵母,8个声调字母;湘西方言苗文共48个声母,35个韵母,6个声调字母;川滇黔方言苗文共有56个声母,27个韵母(4个借汉韵母)8个声调字母;滇东北次方言苗文共有56个声母,28个韵母,8个声调字母。

目前,湘、黔、川、滇苗族地区正在大力推广民族文字,苗文正在普及与发展,正在苗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推行苗文是加速扫盲步伐,提高苗族人民科学技术文化水平的最佳途径,是挖掘、抢救苗族传统文化,发展繁荣苗族民间文学艺术,发展苗族地区经济,推动四化建设的有力武器。故对于苗文的普及及推广应予积极扶植,力求实施。

 

参考文献:

[1]蒋南华:《中华文明七千年初探》第7778页,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

[2]鞠志国:《伯益与<山海经>考略》,载王志东主编《东夷文化论丛》第一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

[3]赵守祥:《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十三题》,载王志东主编《东夷文化论丛》第一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

[4]《清代前期苗民起义档案史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5] 清乾隆《保定府志》。

[6]《清代前期苗民起义档案史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7] 刘志坚:《古苗文刍议》,载《苗侗论坛》199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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