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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民主
《话说三苗》二十二
作者:石朝江 编辑:杨彩佳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1-03-17 浏览量:1746


每个民族在历史上大多经过战争,而苗族历史上经历战争时间之长、数次之多、规模之大,实属罕见。“战争这个魔影一直紧紧地纠缠着苗族,甚至可以说,苗族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1]为了抵御统治者长时期、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为了民族的生存与尊严,苗族人民被迫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他们不断地总结和提高,逐渐形成了自己民族的一套军事民主主义思想。

前所述及,苗族祖先蚩尤是历史上一个赫赫有名的英雄,被称为战神。“黄帝与蚩尤九战九不胜”[2]。由于蚩尤在军事上有很高的声威,因此,后人一再追忆蚩尤的事迹。《龙鱼河图》曰:“伏蚩尤之后,天下复扰乱,皇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皆殄灭。”《史记·封禅书》云:“秦代祀东方八神将,三曰兵主,祠蚩尤。”《史记·高祖本纪》云:“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史记天官》、《汉书天文志》等还以蚩尤旗为星宿之一。以上说明蚩尤作兵,善战,遗憾的是,对蚩尤用兵的军事思想和战略战术,古籍资料没有任何记载,这就给我们研究苗族早期的军事思想带来了困难。

著名的涿鹿大战,蚩尤最后败北,九黎被迫从黄河中下游南迁长江中下游。尧舜时,三苗又败,“放 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3]。战国时,秦楚争战,苗族先民部分西迁。东汉王朝不断对武陵蛮用兵,大量苗民被迫再向西、向南迁徙。南北朝时期,苗族被卷入战乱旋涡,一部分“渐得北迁,陆浑以南满于山谷”[4],一部分为了逃避“征剿”,向今贵州、广西流动。唐代,南诏“寇西川,又寇黔中、黔南”[5],所到之处,肆意掠夺人口财物,不少苗民于此浩劫中西入今云南。明清时期,封建王朝对苗族人民多次大规模镇压,出现“数十百寨无一人”[6]的凄凉状况,除使湖南西部、西南部的苗族继续迁入贵州、两广外,川、黔地区的苗族,更大量逃入云南,甚至漫入东南亚诸国。

民国时期,蒋介石政府根本不承认苗族是一个民族,发生了在海南岛对苗族人民的大屠杀、贵州1942年的“黔东事变”等。总之,自涿鹿一战之后,战争就像魔鬼一样紧紧地缠住苗族不放。苗族人民为了维系民族的生存,延续民族的生命,不得不自动组织起来武装自卫,不得不走上了“军事民主主义”的道路。数千年来,苗族人民经过了上述诸多的战争,遭受的苦难是极其深重的,但是他们终于生存下来了。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能不归功于他们采取的“军事民主主义”措施。

何谓“军事民主主义”?据恩格斯的解释:“所以成为军事民主主义,因为战争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已成了人民生活的正常职能了。”[7]苗族人民,从蚩尤“造五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 [8]到民国时期的“黔东事变”,[9] 的确已把战争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看成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职能,遇有战事,全民皆兵。他们“男女皆跣足,陟网峦,披荆棘,捷如猿猴,出入必携镖枪、药弩、环刀”,他们“左手持木牌,右手持铁镖,口衔利刃,行走如飞” [10]

苗族的“军事民主主义”的思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

居民自动武装自卫

历史上各地区苗族普遍存在着一种称为“榔款”的组织。“榔款”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村寨组织,其规模大小不一,有一个村寨为一个“榔款”的,有以一个大村寨为中心包括邻近几个村寨组成一个“榔款 ”的,也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村寨组成一个大“榔款”的。“榔款”组织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即维护本地区的安全,反对外来的侵犯。

每个“榔款”都设有被称为“硬手”和“老虎汉”的军事首领,遇有战争时,“榔款”就是一个军事单位。凡及龄壮丁,都有参加对敌作战的权利和义务。“为打官家而议榔,为打官兵而议榔”。因为“官兵进入寨子,官兵霸占地方,九里安一屯,十里设一堡。丢田给官家犁,丢地给官家种,我们跑到高山,我们住在高山,……我们吃不饱,我们喝不够,无法无计,……故我们才来议榔”[11]

“榔款”作为一个军事单位的属性,正是列宁所指出的“居民自动武装组织”[12]。他们根据需要多少队伍才能对付敌人,就在氏族部落中调用多少及龄的武装成员。所谓的“四成队”、“五成队”,就是他们对敌作战需要足够的武装力量。[13]即使张秀眉领导的咸同苗民大起义,除少部分义军将领和常备军外,大部分义军战士是不脱离生产的农民,他们有仗则打,无仗则耕,不分官兵,人人都参加生产劳动。常备军战士一般都采取交替轮换制,每十天为一换,入队战士还要自带十天干粮,不增加常备军的粮饷负担。[14]

民主选举产生军事首领

在古代,掠夺战争频繁发生,部落联盟之建立,其普遍意义在于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占。部落有着独特的政治组织结构—部落酋长和部落会议或部落议事会。五千多年前的苗族“九黎”部落联盟,就以勇武的蚩尤为酋长和首领。蚩尤有兄弟八十一人,九黎部落联盟可能由八十一个部落所组成。八十一个较小部落或氏族群体,亦各有首领。三苗部落联盟中的一些首领,如祝融、共工、罐兜等,都对其部落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15]在后来的“议榔”或“榔款”组织,每一个“议榔”或“榔款”都设有“榔头”、“款首”,以管理行政事务;设有称为“硬手”和“老虎汉”的军事首领领导操练打仗。“榔头”、“款首”和军事首领,都要经过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军事首领的“品德才能和作战技术,是在狩猎、捕鱼和农业集体劳动的生产过程中,已为氏族部落成员们喜闻乐道,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军事首领一经选出,少有不称职而被撤换的”[13]

战士不脱离生产

苗族自身没有形成阶级社会,没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因而也没有领薪官吏和脱离生产的军队,就是对封建统治阶级作出反抗的决定,他们的武装队伍也不像阶级社会的雇佣军队那样,成为一种专门的作战武装组织。

如前所述,凡是苗族及龄壮丁,都有参加对敌作战的权利和义务,遇有战争,随时都会被征调充作武装成员。他们这种“居民自动武装组织”作起战来十分勇敢,而且战士不要薪饷,也不需太多装备和训练。他们早已具备这些条件,即“且战且耕”,战士都是不脱离生产的农民,有仗则打仗,无仗则生产。战事结束后,连军事首领都自动解除自己的军事首领职务,退为氏族部落中一个普通的成员,和一般“居民自动武装组织”的成员一样,从事农业生产。

张秀眉领导的十八年起义中,也只是“每户一人、半兵半农的常备军队,曾有十长、百长、千长、万长的建制。万长以上是统帅部。万长以上称王,如平扬王、久大王、黔兴王等。最高首脑为大元帅,即大帅张秀眉,副帅高禾、久大白、杨大陆、包大肚、李洪基等”。[16]

“刻木联盟”

清人方显的《平苗纪略》记载:“宰款合榔者,苗俗也。即汉人歃血盟誓之意。又曰合款,亦说诂话。其会盟处曰款场,其首事曰头人,头人中头人曰榔头。皆苗语也。”苗族古时的联盟会议是不成文的,他们把盟约的精神刻划在“木刻”上。

苗族知名人士梁聚五先生有这么一段记述:“贵州苗族部落分布地区很广,如清水江、镇阳江、都江、盘江、赤水河、乌江……等河谷;以及苗岭、娄山、云雾山、梵净山……等可耕山岳地带,都建立得有他们生活的根据地。部落与部落之间是随时可以联盟的……较大的事件,特别是对付敌人,就集合‘告郎’(部落联盟会议)。如采用和平协商方式进行,还是不能解决争端时,就杀牛饮血,传送‘木刻’(用符号语言,刻木记事),准备战争。”[17] 清朝道光年间湘西苗民抗屯起义,咸同年间贵州张秀眉领导的苗民大起义,都是通过“合款”、“议榔”、传送“木刻”来进行发动和组织的。

枯炭、鸡毛、辣椒、火绳:独特的联络信号

 苗族“居民自动武装组织”的战士不脱离生产,平时分散在各家各户、各村各寨,遇有战争,立即召集。若有敌人入侵任何一个村寨,务必火速发出信号,信号是用竹子夹着一个辣椒、一根鸡毛,如情况紧急,加枯炭、火绳(即乌铳之导绳,此绳点燃一天不灭),把信号送到各村各寨,各村各寨看到这些信号,就如同听到了战争动员令,就必须人人持大刀长矛,火速奔赴有事地区,全力以赴,参加抗敌战斗。战士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他们对付敌人,也和对付伤害人畜粮食的野兽一样,决不放松。他们在战场上,不管白天或黑夜,他们都要尽一切方法来杀死敌人”。[17]

严惩苗奸

苗族武装自卫队伍最痛恨内部出现的投敌叛变行为,因为叛徒了解自卫军的一切情况,投敌后将会给自己队伍带来致命打击,所以对苗族奸细几乎一律处以死刑。

苗族《议榔词》说:“不准投敌,不准里通敌人。对于投敌叛变,里应外合,充当奸细,通风报信、‘引狼入室’的,判处活埋罪。”融水县苗族岩规也说:“谁要勾外吃内,谁要不遵守岩约,苍天有眼,大地有灵,雷劈火烧,绝子绝孙,今世不报,来世必究。”[18] 清乾嘉年间湘西苗民起义,陇保二反叛义军,运粮献敌,被义军发现后,石三保即率领一支部队前往,将陇保二反叛军包围起来,经过一番厮杀,击毙了陇保二。咸同年间黔东南苗民大起义,张秀眉就一再命令“不准杀一个好汉人,也不准放走一个苗奸。”对于投靠官家的苗奸,只要捉得就杀[19]

优待俘虏

苗族是一个宽厚待人的民族。他们对欺压和屠杀自己同胞的封建朝廷和官兵恨之入骨,但他们却能以宽大的胸怀和气魄来对待已经失去战斗能力或放下武器的俘虏,除了群众认为特殊罪犯以外,一般从不杀害,而且优予款待。

被俘虏的男子,他们看成是自己的兄弟和儿子,把他们编入部落中,以补充某些氏族缺少的成员,维持或壮大氏族部落的力量,共同防御敌人,继续和敌人做斗争。被俘虏的妇女,也有带回来的,或为养女,或为妻子,作为氏族部落中的成员,帮助她们学习苗语,交流生产经验,从事农业集体劳动。

已故的梁聚五先生写了这么一段话:“我童年时,在丹江(雷山)还有多次听到桃尧寨周明才老者和报德寨汪开豆家老太太讲故事。他们用苗语夹着话化生动地叙述他们打仗和开荒种小米的事情(小米,苗语叫‘各’,老太太有时记不起,用汉话‘小米’代替,常常引起听众的欢笑)。我很感兴趣,很尊敬他们,和寨里人尊敬他们一样,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祖辈。他们虽是老前辈在反清斗争中带回来的俘虏,但他们早已成为苗族生产的成员,生育好些苗族子孙。和苗族人民没有两样。苗族人民决不把俘虏当作奴隶来驱使。因为他们没有形成奴隶社会,不需要奴隶,也不知道什么是奴隶。”[20]

苗族“军事民主主义”思想内容很丰富,还可以列举出许多方面,比如联合友军,共同抗敌,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氏族长亲自参战等等。但仅上述介绍的内容,就已经足以勾画出苗族“军事民主主义”思想的概貌了。值得指出的是,苗族人民所采取的“军事民主主义”,不是对外的掠夺,而是捍卫自己民族的生存。他们斗争的方向,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的。

 

石朝江,我国资深的苗学研究专家,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贵州省文史馆馆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巡视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学会学术顾问(原副理事长),贵州省苗学会原常务副会长等。


 

注释:

[1]翁家烈《战争与苗族》见《苗学研究》第1集。

[2]《太平御览》卷15引《黄帝玄女战法》。

[3]《大定府志》卷14

[4]《魏书·蛮传》。

[5]《通鉴·魏记》。

[6]《贵州通志·宦绩志》。

[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8]《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

[9]“黔东事变”乃黔东南地区1942年苗侗汉等各族人民反抗国民党抓兵拉夫、征粮派款等苛捐杂税的大事件。

[10]《贵州通志·土民志》。

[11]《苗族文学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

[12]列宁《国家与革命》。

[13] 梁聚五《贵州苗族人民在反清斗争中跃进》见贵州民研所编印《民族研究资料》第1

[14]杨光磊编《张秀眉起义资料汇编》上集。

[15]《苗族简史》第2324

[16]李廷贵、酒素《苗族古代氏族制度遗迹考议》,见《融水县苗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17] [20]梁聚五《贵州苗族人民在反清斗争中跃进》见贵州民研所编印《民族研究资料》第1 集。

[18]戴民强等《融水县内苗族人民的习惯法——“依直》,见《融水县苗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19]《清代贵州各族人民的五次起义》贵州人民出版社1978年出版。

 

本文原题目为苗族军事民主主义思想浅议,载《民族论坛》19974期。收录时略作修改。

说明:九黎苗族文化丛书内容有所调整,故各篇编号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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