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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学先驱(二)
《探考伏羲》三十三
作者: 石朝江 编辑:杨彩佳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1-03-23 浏览量:2295


石启贵(1896—1959)号子荣,又名岩山、竹林居士。湖南乾州(今吉首市)仙镇营人。他是现代中国知名的苗族学者,一生著述较多。他撰写的《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次出版,2002年3月增订本出版)。全书近50万字,是迄今由苗族知识分子编著的第一本苗族志巨著,被称为湘西苗族的“百科全书”。我们从“报告书”中探讨石启贵的人生价值观和民族平等的思想。


一、关于民族平等思想


贯穿于《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一书的是民族平等的思想。怎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呢?石启贵提出了如下一些真知灼见的思想:

1、苗汉一家,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国家的思想

撰写《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的目的,石启贵先生说得十分清楚。他说:“湘省政府令派考查土著民族有年,今已编成总报告书,呈赍省府,以为施政备作参考。其内容编材侧重土、汉之民族消灭畛域,联欢情绪,尤重非常时期发动全民统一意志,拥护中央抗战国策,种种建议,纪载颇详”。全书立足于民族团结,苗汉一家。“为沟通苗汉,化除隔阂,集中意志,统一行动,促成苗汉之自由联合,以期团结,共奋起来”。

石先生认为,湘西苗族历史是湘西苗族人民艰苦奋斗、可歌可泣的历史,同时更是湘西苗汉两族团结斗争和互帮互携的历史。据当时他对乾城、凤凰、永绥、古丈、保靖的调查,五县总人口为468975人,其中苗族人口为248723人,占五县人口的53%;其余为汉族人口,占47%。当时湘西民族关系就是苗族与汉族的关系。

因此,他在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撰写书稿的过程中,坚决摒弃封建正统观念和地方民族主义,以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精神,正确地反映当时湘西苗族的历史与现状。一方面,扼要地反映历史上湘西苗汉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共同进行革命斗争的友好关系;另一方面,着重反映封建社会里存在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和民族斗争的史实,并无情地揭露产生这种歧视和压迫的阶级根源,以便使人们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民族歧视的心理。

他说:“苗民与汉人,情感融合;苗汉两族,自由团结”。“破除汉、苗界限,实行汉、苗通婚”。“劝导苗民学习汉语”。他连撰写报告在措词用语方面都很讲究。例如,将汉族中的统治者和剥削者称为“汉官”,将反动军队称为“官兵”,而不统称为“汉人”,以便把压迫剥削苗族人民的汉族统治阶级同广大汉族同胞严格区别开来,以免“一竹杆打翻一船人”。这些对于消除民族隔阂,改善民族关系,促进苗汉团结,无疑是正确的、有利的。

2、“关怀边疆”,“以期同跻平等”的思想

1936年春,石启贵任湖南省政府参议。同年夏,他与龙辑五等五人代表乾城、凤凰、永绥、古丈、保靖五县苗民,向湖南省政府提出《湘西苗民文化经济建设方案》。方案包括教育、建设、改良、待遇、治安等五项43条。在教育事项中要求“增设苗区完全小学”,“创办师资训练班,招收苗疆知识分子及熟悉苗疆之学生,施以相当训练”,“省立中等以上学校,酌设苗疆免费学额”,“有苗各县小学,广收苗族子弟”,“改良苗乡私塾”,“奖励苗族子弟入学”等。要求湖南省政府“关怀边疆”,“以期同跻平等”。后湖南省政府决定:“由义务教育经费项下拨银三万元办理苗疆义务教育及师资训练,在合作经费项下拨银五千元办理苗疆低利贷”。并委任石启贵为“湘西苗族教育劝导员”。

石启贵还提出“选派深熟苗情,富有改进苗区思想者,充任当地长官。如设有正副长官,优秀苗胞须参加一人”。“选用优秀苗族人员,参加各级行政机构,藉收集思广益之效”。“酌设法庭通译员(翻译员),选派优秀苗人充任”。还提出“严禁拐卖苗族妇女往汉区渔利”。“严惩苗、汉劣绅勾结压迫人民”。“组织边民拓植,银行低利贷款,调节金融,救济苗区农民”。“改善苗民环境生活”。他还说:“边民无事,国家自然相安。如人民不安,地则变乱,人心浮动,大局恐慌,坐食消耗,百业俱废,一切事业都办不通”。“著者生长苗疆,调查有年,洞悉民隐。为造将来之福,冀免后日之祸,故不揣其冒昧,当尽匹夫之责,爰就管见,调查所得,对治理苗疆拟就刍议”。充分体现出石启贵“爱国家、爱人民、爱民族”的满腔热忱。

3、“开导、开诚、开化、开发”的民族发展进步思想

石启贵认为,要使一个民族发展、进步和繁荣起来,就必须遵循开导、开诚、开化、开发四大步骤。他说:开导方法,凡事未经实施前,首应派员先行宣扬,使其明了政府之德意,知道改进之方针,引起其热烈拥护之信念。上令下遵,顺利推行,不使有所疑惑之点;开诚方法,是遇政务执行时,须先加以精详研究。秉公主张,真实办理。无有种族畛域之别及亲疏地位之分。权利义务,均等享受。大公非私,一视同仁。使其感化,心悦诚服;开化方法,须视时代为转移,随着环境而变迁,不得遵守向度定例。平时当以都市为启发文化之场合,战时当以边陲为启发文化之重心。考边区以往,既无教育之可言,复无交通之便利。人民思想,浑浑噩噩,国家社会茫然无知。应广设小学,培育青年,造成将来之良好国民;开发方法,着重农村。因为苗族纯是农业为根本,物质上不与内地文化区域交换观摩,互相竞进,听诸社会之环境支配,不能得到美好生活。石先生根据当时苗族经济发展状况,认为要开发苗疆必须利用水力发电;开发交通;建立地方公益事业,并建立一系列文化设施;发展基层教育,以提高苗族子弟的文化程度。

4、“吾族人民群策群力,一心一德,振兴起来”的思想

石启贵从研究历史入手,引古唤今,期待民族振兴繁荣。他说:“苗族,原为上古之初民,举世知之。先汉族而据中原,有史皆载。自涿鹿败后,渡江南迁。伏处于深山密林之中,偏安于穷乡僻壤。艰窘生活不言而喻”。“各民族与汉族之接触,依据国史考察,要以苗族为最古……苗族原住于交通繁盛之黄河流域,自被黄帝征服后,使由黄河流域而窜居于江、汉流域,继由江、汉流域而窜居湘、桂、黔、蜀、滇、康等地。换言之,牺牲膏腴,迁寄于不毛穷壤;放弃腹地,避住于深山丘陵。一逐再逐,逃千万里……苗族地方之宽,人口之多,可称之为一大族矣”。“苗民终年劳作,而经营惨淡,集得千文钱,难买半盐。其收不敷支,只好极苦极简之生活着。苗民不懒,且不吸鸦片,不嫖赌,为何如此命运?……此等生活,长此不改,良懦者日剥月削,难免不转入沟壑”。

石启贵呼吁:“吾愿我族同仁,欲谋自存自立,解除痛苦,务早团结起来,互助互携,发展经济文化,改善生活环境。化除畛域,消除隔阂,学习汉族先进技术,加强苗汉等族的团结”。他还呼吁:“政府应该承认苗族,尊重苗族,提高我苗族的身份地位,并拨款办理边疆苗族教育,改善我苗族的物质生活。只要政府使用得人,措施有力,不惟苗民得安,国家无事,且苗疆前程无量,苗民对国家的贡献亦将日多”。

新中国成立后,他看到了民族的希望,说:“今已解放,旧制推翻。深蒙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之德意领导,悯念苗胞,力谋开化……生聚教养,造福将来。苗民发展前途远大,当有无限之光明也”。


二、石启贵的人生价值观


石启贵的同窗好友,原厦门大学教授王封五十分敬佩石先生的人格,为先生题有七绝二首,录如下:

其一:

为求潜德发幽光,几卷遗书得颂扬。

寄与黄泉老学长,英明感谢党中央。

其二:

不慕浮名不畏难,芒鞋竹杖遍山间。

先生报国无长物,只写文章不做官。

这是对石启贵坎坷一生的真实写照,也是对先生“乐耕读、乐写作、乐助人”的人生价值观的高度概括。在这里,我们主要通过透视先生的生世来窥测他的人生价值观。

石启贵祖籍永绥厅(今花垣县)芷耳寨。嘉庆年间祖辈逃到乾州谋生,后定居于距厅城四里外的仙镇营。世代务农。启贵12岁就读私塾,后转入乾州高等小学。当高小毕业准备继续升学时,父亲不幸病逝,被迫休学。但他好上进,后在岳父母和亲友的资助下,考入湖南长沙兑泽中学。中学毕业后又考入湖南群治法政大学。

在省城长沙学习期间,正逢我国思想界和科学界的重要转变时期。1924年孙中山发表的三民主义演讲和1926年蔡元培发表的《说民族学》一文,对他的人生价值观产生重大影响。大学一毕业,他不惜当掉家中30余挑水田,集资前往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参观游学,考察研究,时间长达半年。通过参观考察,他认为要改变苗乡的贫穷落后面貌,须从教育培养人才开始。他决心回家乡创办教育,训导苗乡子弟。

1926年至1933年,他先后在乾城县模范小学和第一女子小学任教员、教务主任、乾城县教育干事;他积极组织乾城县苗民文化经济改进委员会,并担任常务委员。他一面在教育园地辛勤耕耘,一面组织家乡人民进行开发山区的实验活动,同时又多方搜集资料,开始了他对湘西苗族的研究。

1933年春夏,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我国民族学先驱蔡元培委派凌纯声、芮逸夫到湘西开垦民族学处女地,石启贵承邀协助工作。他们在乾城、凤凰、永绥三县苗乡实地调查三月。在调查中,凌、芮二位先生发现石启贵是个“苗族通”,“汉文知识也相当不错”,对苗族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故离开湘西前,将所有应调查之事项和任务,商请他代为办理。石先生欣然答应。同年9月正式接受国立中央研究院的聘书,担任湘西苗族补充调查员。后又不断接到中央研究院寄来的参考资料及照相器材等。从此,他在国立中央研究院凌纯声等的具体指导下,正式走上了民族研究的道路。当时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相当严重,湘西又是匪患成灾,只身出入山区开展调查工作,不但困难重重,而且还冒生命危险,但他“不慕浮名不畏难,芒鞋竹杖遍山间”,“为求明了真相,考察时待人诚意,查询无遗”。不仅调查苗族的历史、民俗、宗教信仰等,而且还探查山水物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及生产生活等状况。“经历数年,苦心记载”,仅苗觋神辞,就分析详载百余种,“汇编数十厚册”。还实地拍摄了不少珍贵照片。他访问苗汉各方人士数以千计。他洞悉本民族的历史与现状,深知苗族的愿望和要求,成为湘西苗族人民的忠实代言人。

1937年,国民党筹备召开“国民大会”,蒙、藏诸族中设有240名指定代表,不属选举区内之法定范围,而全国其他少数民族竞没有一个名额。石先生认为这“事关民族权益”,应据理力争。于是他多次上书给国民政府,称“苗民历受政治经济压迫,五千年来不堪言状,以无人代表参政之原因,故得不到均等享受之利益”,并阐述“国民大会”设置土著民族代表名额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后经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议决及按“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补充条例规定,给了全国土著民族代表10名,其中湖南省一名。“国大”遴选代表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议决湖南土著代表由石启贵充任。

1946年11月15日,“国民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石启贵以湖南土著民族代表的身份出席了大会,参加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他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充分反映土著民族的心声,企盼在宪法中增加有关土著民族的条款,为他们应有的政治权利呼唤。大会期间,石先生向《中央日报》记者作了长篇讲话,反映湘西苗族历代在政治、经济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他向大会呼吁:“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国父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实行的先声,希望在宪法上对这点予以确定,对土著代表的意见,国大必须容纳”。在审议宪法草案中,石启贵与组内外代表联合提案40余条。他与杨砥中等联署的“第59号提案”称:“此次宪法内,有土著民族之代表,而无土著民族‘宪文’之规定”。“西南土著民族,欲达到凝结国族之目的,必须在宪法上有明文之规定,实惠之平等,使能成功国族之团结”。此提案引起了大会各界代表对土著民族的关注和理解。后经“国民大会”制定颁布的宪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十三章还增加了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这些条款都涉及到土著民族的权利和利益。《中华民国宪法》之所以能够增补如此多的土著民族条款,这是石启贵等土著民族代表竭力争取、宣传和沟通的结果。“国大”以后,他回到湖南省政府,继续研究苗族,于1948年写成40余万字的《湖南土著民族风土纪实》。

1949年春,解放军渡江南下,逼进湖南省城长沙。石启贵没有预料到长沙会和平解放,为避战火,暂返湘西家园。不料,这一步之差,竟造成他晚年诸多的磨难和遗憾。

1949年冬,石启贵家乡解放。他亲眼看到,在旧社会,他曾为之奋斗多年但没有得到的民族平等,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实现了,他由衷的高兴和祝贺,决心努力“学习国家新政策,研究现代新文化”,热心为新中国服务。

1951年春,中南区兄弟民族访问团莅县时,他受聘为顾问,协助访问团深入苗乡访问。不久,家乡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石启贵被划为“地主”,家中土地财物及所有照相器材、资料、书稿一概被没收。石先生惜书如命,在他再三要求下,获允他保留一部《湘西土著民族考察报告书》,以作为“反省”之用。遂携此书拘押于农会、区政府,又转解乾城县公安局予以“改造”。

石启贵虽身处逆境,但他相信政府最终会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故当令他编著《湘西兄弟民族介绍》一书时,他怀着对新中国的热爱和对民族命运的深切关怀,“闻命之下,甚愿乐为”。他以一种非同常人的心态、胆识和才能,倾竭全力,用时仅三月,便于1951年7月编著出20余万字的《湘西兄弟民族介绍》。新编的《介绍》与40年代的《考察报告书》相比,他把谋求民族权益的渠道转向共产党和人民政府。

他还撰写了大量诗文歌颂共产党、毛泽东主席。比如在《时事新词》中写道:“我毛主席、朱总司令,二人高见。倡导革命成功,叛党推翻。肃清了跳梁小丑,打开了光明路线。组织好人民政府,掌握了中枢大权。象个红日照普遍,建国雄立宇宙间”。

在《土改贫农翻身有感》中写道:“田园占有历多年,剥削偏差怪祖先。遍野春光不是旧,各乡民气胜从前。斗争伟大群无异,政策推行法有专。土地还家归业主,翻身创造快扬鞭”。一方面自己被划为“地主”,土地财产被没收;一方面由衷的歌颂共产党毛主席,赞扬和支持土地改革,积极完成人民政府交办的编书任务。并写诗撰文抒发自己的感情、愿望,展现自己的志向、个性、人格。这样的人生境界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但很遗憾,1951年11月16日,石启贵被以一些“莫须有”的所谓“罪行”判处“有期徒刑4年”。不久获“假释”。虽对自己的处境时感痛苦、愁闷,但他思想没有消沉、停滞,坚信自已的问题最终会得到正确解决。始终保持“乐耕读、乐写作、乐助人“的本色。

这期间,中央民族音乐研究班、中南民族学院调查组、湖南文化事业管理局等有单位都曾先后找他了解或撰写苗族情况,他总是以“事关吾族,责岂旁贷”的心态,“甚愿乐为”。

1956年,当他欣闻国家要为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时,精神更加振奋,遂将研究重点转到苗族语言文字方面。他抱着对国家对民族无限热爱的心情,以惊人的速度、才能先后写成《民族速记学》、《速记讲义精详》、《苗汉训古学》、《苗语初析》、《苗语文法解》、《苗文草创》、《苗语声韵学》、《苗族歌韵大全》、《苗汉名词汇通》等书稿。后有关部门鉴于石启贵“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创作民族文字……群众威信很高”,亦准备安排他工作,后因开展整风和反右斗争而未能成行。

尽管晚年曾被误解和曲解,但石启贵为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遗产,为争取少数民族政治地位的提高和湘西经济文化的发展,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苗汉文化的交流,依然辛勤著述,奋斗一生。1959年5月23日,石启贵携带着自己的才华、成功、磨难和期待,消然离开人世,享年63岁。

1990年,在石启贵逝世31年后,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石启贵判刑案进行再审,确认“原判石启贵有期徒刑4年,属于错判”,“撤销原乾城县人民法庭1956年度刑事判决书,宣告石启贵无罪”。沉冤昭雪,还了历史以真面目。


石朝江,我国资深的苗学研究专家,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贵州省文史馆馆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巡视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学会学术顾问(原副理事长),贵州省苗学会原常务副会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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